站在前往法庭之前,内心之中最为烦闷憋屈的情形,莫过于自身明明在道理上占据着优势,然而却被对方一下子抛出的那一大叠证据压制得连呼吸都变得极为困难。实际上,你究竟在慌张些什么呢!证据数量众多这件事情从来都不会等同于取胜,真正能够对胜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素,在于这些证据是否毫无瑕疵。就在当下,赐予你拥有四把利刃,此类利刃专门用于精准砍向证据最为要害关键之处。
第一刀砍真实性
这么一刀下去,那假的证据当场就原形毕露了。好多当事人瞅见白纸黑字就发软,觉着白纸黑字没法造假。那签字,到底是不是他本人签的那般?公章,有没有后来补盖上去的情况?聊天记录,是不是单单截取了前半句,后半句能把他自己给牵连进去?录音,有没有经过剪辑拼接消音的操作?
要是存在哪怕极其细微的伪造、变造以及事后加工情况,你别跟他去辩论,只需稳稳当当地讲上一句:“我方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以认可。”这时法官就会落笔,对方的脸随即变绿了。记着,假的哪怕装作很像也绝对变不成真的,你的责任便是去揭掉它那层伪装。
第二刀砍合法性
倘若证据是真实的,那么就要看其获取途径是否正当。像是偷来的录音,窃来的邮件,通过套话骗得的承认,借助侵犯隐私获取的照片,这些物件即便内容再真实,但若来路不洁净那便是毒树之果。毒树上所结出的果子,法院是不会采用的。
你讲他供认了,是怎样录制的呢?在未获准许的状况下私自偷偷录制,甚至于还进行诱导从而设下圈套。你称他存有聊天记录,是如何获取到的呢?通过盗号破解以及胁迫手段。这一刀挥舞起来,你并非要证实“他是假的”,仅仅只需证明“他的来路不正当”。因为程序违法所以证据作废,就是这般简单。
第三刀砍关联性
真的证据,其来源也是合法的情况之下,那它究竟和你关联何处?这样的状况乃是法庭之上极为常见的一种试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之举。张三存在欠你款项的情形,此时他拿出一份与李四所订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据此证明“自己也处于被他人欠钱的状况,故而不具备向你还钱的资金能力”,然而法官是不会认可这种说法的。你与李四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同原被告双方之间所引发的纠纷,完全是属于毫不相干的两回事。
若对方拿出前年某笔款项本是已结清的,依据却是其所持有的去年转账记录,时间明显出现偏差又要依靠此来作证明,试问以何来佐证呢?证据同待证之事实有所关联的部分像条丝缕,一旦丝缕断裂,证据将不再抱团凝结状若散碎之物。当事人仅需直白这样问:“本案主审法官,此份证据能够指向此案例中哪一事实呢该?”对方若无法给出确切答案,那么这份证据的证明力已被削弱近半矣。
第四刀砍证明力
前三道关卡都已通过了,先别着急,还有最后一刀。在好多情况下,当事人认为对面所提供的证据是真实不虚的是具备合法性的且是存在关联性的,便以为完了这下肯定自己要失利了。证据能够被采纳,以及被采纳到何种程度,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假设按满分十分来衡量,它究竟能够证明到几分?
他讲他所付了钱款之后拿出来的那收据居然是复印件,这证明书具备的影响力得打个对折;他宣称你曾口头做出过承诺之后拿出来的那录音模糊不清完全依靠他自身去翻译,这证明的效力还得再打个对折;他表明他拥有证人且这证人是他自己的亲爹,这证明方面的力道你自行琢磨去品;你需要去做的是精准无误地打击其所拥有的证明这一界限范围:这份证据顶多是能够证实双方曾经有过相互来往接触,可没办法证明我方进行或做出过任何承诺;对方企图把一分证据歪曲说成十分的情况迹象,你直接一刀将其砍回到一分。
好多人打官司,整个过程都不顾一切地去证实“我是正确的”,然而真正能胜诉的人,并非仅仅着力于“立”,更要在“破”上面彰显独到之处才可。要是对方的证据你没法识破它,那它可当成确凿无疑的证据,要是你能够识破它,那它就像残破瓷片一般不堪一击。所谓证据数量多并不直接等同于能取得胜诉,需要证据本身无可挑剔才能牢牢站稳脚跟赢得诉讼。在此所说的这“四刀”并不苛求你一瞬间就全部施展得淋漓尽致,哪怕仅仅切中其中一刀,对方那所谓的“铁证如山”也就并非坚不可摧了。在法庭里从来不存在一成不变、理所当然就必定失败的局面,惟有还寻觅不到准确要点、未挖掘到关键突破口的对手之人。
是不是有过那种,在法庭之上,明明自身是有理的,然而却被对方的证据给压制住的这般经历呢?欢迎来到评论区,去分享你所拥有的故事,点一下赞,好使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这四把具有破敌作用的刀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