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手指,谣言便四处乱飞。青岛公安于2月14日这个特别节点公布的3起典型案例是这样敲响那些习惯在网上肆意“随手发”之人的警钟的——网络发言同样得承担责任,换来法律制裁的可能正是一句假话。
凭空编造“杀人”警情只为图一时口快
郭某某的事例令人啼笑皆非,他于网络平台瞧见一段视频以及相关评论后,毫无事实根据,随心就编造一条“我这里昨晚杀人了”的不实信息发布到网上。
这样一种凭借无中生有来“炮制”“警情”的行径,不但致使网友受到误导,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出本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公安机关在察觉之后马上展开介入处理,郭某某最终由于这突发的兴致而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救护车照片被编成人贩子谣言
于某为了获取他人的关注目光,将自己于小区之内拍摄到的120救护车实施救援的照片,配上了“人贩子借助冒牌120进行拐卖人口”这样的文字内容,然后发布到了网络之上。
此张照片,原本是救死扶伤之记录所示,却遭他恶意予以扭曲成犯罪所用工具。这般利用社会敏感话题来吸引流量之做法,严重地扰乱了公共秩序,还致使真正需要帮助之人对救护车产生误解。
为博眼球编造案件当事人死亡
崔某某之所作所为,更是毫无底线可言。其目的在于吸引众人目光,蓄意编造某案件当事人已然死亡的虚假信息,而后将此信息发布于网络平台之上。
这样一种把别人生命用来开玩笑,借此去蹭案件热度的行径,给当事人以及其家属带去了二次伤害。网络可不是能在法律之外行事的地方,博取眼球同样得有底线,崔某某最终被依照法律给予了行政处罚。
网络谣言的法律代价有多高
有不少人觉得于网络之上发言无需担当责任,此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讲,传播谣言,虚假报告危险情况、疫情状况、警情之类的,最高能够处以十日拘留并且还要罚款。
若是情形达到严重程度,触及《刑法》,于网络之上传播编造而成了的虚假警情,致使社会秩序遭受严重扰乱的,最高能够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仅仅手指敲动几下字,这件事情所可能带来后果的,却是人生存在污点甚至面临牢狱之灾这种不好的情况。
为什么总有人乐此不疲编谣言
基于这几起案例来观察,其动机不外乎两种情形,其一乃是为了获取流量、引发关注,将网络视作收割利益的器具,其二则是法律意识欠缺,随口谈论却全然未曾考虑过后果。
无论究竟是哪一种类别,最终都必然会自尝那因自身行为而招致的不良后果。网络空间具备记忆功能特点,违法信息随时存在着被追溯源头进而追查的可能性,当到达那个时候再产生后悔的情绪就已经来不及了。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从你我做起
此次青岛公安所公布的案例,既是起到震慑作用,也是在进行普法,互联网并非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地方,每个人都需要对自身的网络言行加以规范,要坚决抵制去散布虚假信息。
碰见未经验证的讯息,不妨再多问一回“这是真实的吗”,而并非随手就去转发。唯有大伙都把责任担起来,才能够切实营造出一个清朗且有序的网络环境。
看过这三起案例之后,你有没有思索过自身或者身边之人,是不是曾经在不经意间转发过未曾经过核实的信息呢?倘若当时再去多做一步核实,是不是就能够防止成为谣言传播期间的其中一个环节呀?


